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三者有何區別
近年來,企業對專利在提升核心競爭力方面的作用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紛紛加強了專利工作,專利申請量大幅度增加,但是企業在...近年來,企業對專利正穗專利申請在提升核心競爭力方面的作用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紛紛加強了專利工作,專利申請量大幅度增加,但是企業在專利申請過程中,許多人仍存在很多不解!
專利申請有三種類型。分別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還有外觀專利申請。
三種專利都需要先準備好一系列的材料然后提交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專利局受理后,申請人就需要交納申請費了。三種類型的專利都需要進行初步審查,不過發明專利相對于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來說,多了一個實質審查。
這就意味著發明專利要比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花費的時間要久很多。
作為知識產權+項目規劃,真正專家,廣州正穗知識產權今天來給大家講一下關于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三者的區別!
申請專利的權利是指在發明創造完成后,權利人有權決定是否要申請專利以及如何申請專利。例如,權利人可以決定對其發明創造不申請專利 而是采取技術秘密的手段保護其發明創造;或者權利人可以決定對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并有權決定申請何種類型的專利,向哪個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權是指在就發明創造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之后,專利權申請人享有的是否可以繼續進行專利申請程序、是否轉讓專利申請的權利。例如,專利申請權人可以決定撤回專利申請,或者將其專利申請轉讓給其他單位或這個人。
專利權是指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享有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權、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權、向他人轉讓或者質押其專利權的權利。
從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這三種權利既有關聯也存在明顯的區別,它們是對發明創造的法律狀態處于不同階段的稱謂。在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前,稱之為申請專利的權利;在發明創造提出申請后獲得授權前,稱之為專利申請權;在發明創造獲得授權后,稱之為專利權。
一般情況下,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這三種權利的權利人都是同一人。但在出現權利轉讓的情況下,三種權利人不是同一人。